近日,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扎实抓好春季水产养殖生产的通知》,部署扎实抓好春季水产养殖生产工作,确保全年水产品供给充足。
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各级农业农村(渔业)部门要在新一轮养殖生产前,加紧组织开展养殖生产设施装备整修,做好养殖渔民生产技术服务,大力推广水产品种和模式,持续做好病害防控和投入品使用监管,巩固全国水产品生产量足价稳的良好形势;
二、春季昼夜温差大、天气变化频繁,是水产动物增强体质、预防疾病,提高成活率和品质的关键时期,水产养殖生产者应做好苗种繁育、养殖生产管理等工作,积极预防疾病发生,因地制宜确保春季水产养殖生产开局良好;
三、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将会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、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委员会编写发布《春季水产养殖技术指引》,提出具体建议措施,加大对水产养殖生产者的技术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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